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和《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0〕2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0月1日—2日放假调休,共2天。
2.10月3日—9日上班,其中10月3日上星期四(单周)的课,10月4日上星期五(单周)的课,10月5日开始按照教学周(第六周)安排照常上课。
3.9月26日(星期六)、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10月11日(星期日)正常休息。
4.寒假提前一周放假,寒假假期相应延长一周。
二、有关事项
1.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2.各校区要加强值班巡逻和安全保卫,确保节日校园平安;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放假期间,各单位负责人离开本市须履行请假手续,保持联络畅通。本单位、各部门认真做好节日安保和值班工作。遇有重大、突发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九江JIUZHOU TIYU党政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