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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放寒假和寒假前后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5 浏览量:

教研室(中心)教务科、学生科、团委:

本学期已近尾声,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学期结束和新学期开学各项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快乐、平安、祥和的寒假和春节,现就放寒假和寒假前后有关工作拟安排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1. 1月16日结束本学期工作,17日开始放寒假。

2. 2月28日开学,全体教师坐班,做好开学的准备工作;2月28日—3月1日学生报到注册,3月2日正式上课,毕业班开始实习。

二、期末及寒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

1.各教研室根据教务处的安排,做好期末考务、试卷评析、成绩上传、教学质量测评、实验教学资料归档、实验和多媒体教学设备维护检修等各项期末工作,并安排好下学期的教学、实习工作。

2.学生科根据学生处工作安排,开展 “遵纪守法、珍惜生命”主题教育活动和离校前教育,教育学生增强法制观念,珍爱生命,注意旅途人身财产安全,提高防范意识;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宿舍了解情况,关注学生诉求,关心困难学生,重点关注身体、心理出现异常的学生,并及时采取措施;做好春运学生购票及其他离校各项工作,严禁私自包车或搭乘非法营运车辆,保证学生顺利回家、平安返校。

3.放假前,开展一次安全检查,特别是实验室、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水路、电路、防火设施,抓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

4.全体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学校放假和开学时间安排,勿擅自提前离校或逾期返校;处级干部假期外出须向校领导请假并保持联络畅通。

附:行政人员寒假值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