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13年度教研教改工作量的通知
为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的积极性,根据《九江JIUZHOU TIYU教研教改工作量计算及津贴发放办法(试行)》(九院字〔2011〕50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对2013年度教研教改工作量进行统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3年度我校教师承担的符合《办法》所列的教学研究和“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项目清单,教师及所在部门无需填报;
二、2013年度我校教师取得的符合《办法》所列的 “教育教学成果奖”(不包含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由教师本人填写《九江JIUZHOU TIYU教研教改成果及奖励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交成果复印件到所在部门;
三、2013年度我校教师取得的符合《办法》所列的 “美术作品展览获奖”、“音乐作品演出获奖”、“教师参加体育比赛获奖”和“指导学生参赛获奖”等奖励,由教师本人填写《登记表》并提交奖励复印件到所在部门;
四、我院将对对教师提交的《登记表》进行审核,在成果及奖励的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部门公章;
五、请各部门于3月24日前将《九江JIUZHOU TIYU教研教改工作量核算表(教研教改成果及奖励)》(纸质及电子版)及对应的《登记表》连同成果及奖励复印件,交至教学科研管理科。
联系人:牛力
联系电话:857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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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管理科
2014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