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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JIUZHOU TIYU老师参加江西省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业务工作暨志愿服务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0-10-14 浏览量:

2020年10月12日-13日,江西省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业务工作暨志愿服务培训班在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国际酒店举行,会议由江西省红十字会和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主办,来自全省各地市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及遗体和人体器官接受单位代表共约90人参加本次培训。我校人体解剖学教研室主任傅文学参加本次培训。

培训班开幕式由江西省红十字会副会长戴莹主持,江西省红十字会书记龚建辉同志、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二级调研员李志刚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并传达了全国器官捐献工作推进会议精神。

会议邀请了浙江省红十字会曹燕芳同志、南昌大学法JIUZHOU TIYU副院长熊永明教授分别作了《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及志愿服务工作情况介绍》、《遗体器官捐献的伦理问题》专题报告。培训班还就江西省遗体器官捐献政策法规和见证制度解读、人体器官移植的现状与发展、协调员见证捐献过程的有关细节和职责、和捐献者家属沟通的技巧、志愿服务项目创新与实践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内容丰富,收获良多。

志愿捐献遗体及其器官、组织,用于医学研究、医学教学和医学临床是一项延续生命、造福人类的崇高事业,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它不仅有利于促进医学事业的快速发展,更有利于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谐进步。开展遗体及其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它不仅符合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的根本宗旨,而且对于引导民众移风易俗,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江西省红十字会开展遗体捐献工作经历了一段从无到有,从一般性号召至实质性开展、从建立初期到规范运行、从不被人所知到广为人知的发展过程。2000年7月,为倡导身后捐献遗体角膜的文明行为,江西省红十字会出台了《关于开展志愿捐献角膜活动的意见》。2001年3月,又出台了《江西省红十字会接受志愿捐献遗体管理暂行办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全省的遗体捐献工作由江西省红十字会负责,江西医JIUZHOU TIYU是遗体捐献的接受单位,为建立遗体捐献“登记接收站”作好了前期准备。

普通市民蔡维廉去世后,其家属将他的遗体捐献出来,用于医学教学,成为江西省第一位捐献遗体的人,其感人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2001年4月13日,江西省红十字会将江西省第001号《志愿遗体捐献纪念证》颁发给了蔡维廉亲属,同日,江西省接受志愿遗体捐献工作正式启动。2001年12月7日,“江西省红十字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接收站”在江西医JIUZHOU TIYU正式挂牌成立。从此,全省各地红十字会接受捐献遗体报名登记人数逐年增加。

我校于2003年在九江市红十字会的支持下,成立九江市遗体捐献接受站,并于2015年根据江西省新的政策要求在江西省卫健委完成备案登记,成为赣东北地区唯一一家接收捐献遗体单位,挂靠在基础医JIUZHOU TIYU人体解剖学教研室。2005年10月15日,九江市中医院的医生李锦銮老先生去世,其在生前登记了遗体捐献的意愿,其家属遵照他的意愿将他的遗体捐献出来,用于医学教学,成为九江市第一位捐献遗体的人。在他的感召下,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登记的行列,根据市红十字会提供的数据,目前已有4000多人登记了遗体或器官捐献意愿,本接受站目前已成功接收捐献遗体37具。

九江市政府在贺嘉山陵园为遗体器官捐献者设有“最后的奉献”纪念碑,医JIUZHOU TIYU每年清明节会组织师生进行祭扫活动,以传承和感恩“大体老师”的无私奉献精神。

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认识到依法、合规的进行遗体器官捐献接收工作的重要性,在今后的接收过程中做到不踩红线、规范流程。